「凱基台商天下基金」4/18獲准募集
2007/04/19 08:51:0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8日核准凱基投信申請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凱基台商天下基金」,其總面額為新臺幣100億元整,由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10億元。

凱基台商天下基金投資於國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台灣存託憑證、受益憑證、政府債券、公司債(包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包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封閉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外金融組織債券;及投資於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印度及越南之證券交易所及於上述國家內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包含承銷股票)、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存託憑證或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於上述國家交易並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含),且不得超過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含),且投資於台商企業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相關基金:凱基台商天下基金
•相關投信:凱基投信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